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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金三十七天刑事辩护取得成效:我所律师为嫌疑人成功辩护,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,当事人顺利获释

发布时间:2026年06月30日 | 浏览次数: | 返回上一页 | 【  】 【打印】 【关闭

黄金三十七天刑事辩护取得成效:我所律师为嫌疑人成功辩护,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,当事人顺利获释

  我所崔巾女、王睿峰律师为涉嫌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案犯罪(难度系数5颗星)嫌疑人成功争取不予批准逮捕。
  刑事案件黄金37天是阻断逮捕、解除羁押的关键窗口,批捕审查仅7天,时间紧迫,具体到本案辩护难度极大。
  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,迅速完成对案件材料的初步梳理,赶在侦查机关提请批捕前完成了多次会见,详细向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,梳理出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线索,同步整理形成了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,及时与检察机关负责审查批捕的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,重点围绕当事人行为的性质,厘清其作用力极小,同时结合当事人到案后的自首情节、如实供述表现,论证其主观恶性较低,没有社会危险性,符合不予批捕的条件。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,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,当事人在黄金37天内顺利获释,重获人身自由,也为后续案件的进一步处理争取了有利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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